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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05年度第一期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按照中建人执函字[2005]43号文件的精神,集团人力资源开发部将于6月中下旬开展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根据各分公司报名统计情况,结合学员较为分散的实际,计划分5期分别在北京、杭州、厦门、广东和上海等地陆续进行。

现将本年度第一期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学习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2004年未参加年检和2004年新取得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本次年检。

二、学习课程

时间

课程

授课教师

9日

10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阚咏梅

丛培经

参加培训学员发《2005年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三、学习时间、地点

时 间:2005年7月9日~10日

地 点:北京市翠微路4号北京市机械工业职工大学阶梯教室(海淀区翠微路4号颐源居内,翠微大厦往北1站路)

乘车路线:公主坟或翠微路换乘335路或乘414、613至罗道庄下即到

四、复查程序

(一)个人填写《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主持的工程受过何种奖励”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及鉴定”栏目。

复查表中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两年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并要写明该工程开、竣工时间及其所担任的职务,已竣工的工程要附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审表”。对于已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竣工工程,应当提供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意见复印件,不再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审表》,对在施工程应当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资质证书》中“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鉴定”栏中填写所主持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开竣工时间、质量等级、安全情况。

(二)项目经理所在公司对项目经理填写的《复查表》和《资质证书》的内容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复查表》中“企业审查意见”、“项目承包合同履行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单位和部门的公章,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审核。

(三)请各单位将《中建总公司项目经理资质复查汇总表》(电子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项目经理证书于6月24日前邮寄至集团人力资源开发部。

五、学习费用

2005年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费为每人800元(含年检费用),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剑锋

联系电话:010-62234106

传  真:010-62234106

附件:1.《中建总公司项目经理资质复查汇总表》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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